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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电子证据如何收集和固定?
  • 1.一般取证。对电子证据在未经伪饰、修改、破坏等情形下进行的取证:
    (1)打印。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再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
    (2)拷贝。由纳税人注明“该数据出自我*单位电脑中,未经修改,数据真实”,写明“年月日”盖章封存,稽查人员将封存的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带回单位保存。
    (3)拍照、摄像。
    (4)公证。对取证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书。
    2.特殊取证。主要指在电子证据被加密、删改、破坏等情况下,由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进行电子证据收集和固定的活动。
    (1)解密。
    (2)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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