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国际礼让说
-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1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1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属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如何理解国际私法的性质?
- 简述WTO协议第3条规定的世贸组织的职能
- 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选项包括()。
- 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不得变更专属管
- 德国、奥地利等一些国家基本上把外国法视为
-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不予受理的案件涉及(
-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 如果国际货物销售的当事人在所在国属于《1
-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范围有()
- 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
- 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是
- 简述我国关于自然人国籍和住所的规定。
- 简述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 先期违约
- 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
- 外国商船,军舰和飞机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
-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认为当事人的票据能力
- 《海商法》规定了托运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