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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蒋先生是海员,常年出海。婚后,其妻沈女士与他人通奸怀孕,请问蒋先生是否以此为由诉请离婚?
  • 可以。《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里,关键的是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呢?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来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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