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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程序。
  • (一)成立招标机构
    (可以成立招标委员会,也可以委托招标)
    (二)编制招标文件(标书)
    通常由招标委员会或专业咨询公司负责编制。标书的主要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表、图纸、投标人及其附件、投标保证书、协议书
    (三)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开宣传媒介)
    (四)资格预审
    (五)编制报价文件(做标)
    (六)递送标书
    (通常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一至两天为宜。递送标书后,在投标有效期(一般为90天至120天)内不能撤标。(七)开标
    (在规定时间地点,按一定方式程序将所有投标书启封揭晓)
    (八)评标(评标主要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进行)
    (九)定标前的谈判
    (十)定标(向最终选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者,也要及时发出通知。在招标文件中通常规定招标人有权废标,即拒绝全部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废标:(1)投标人过少(不足三家),缺乏竞争;(2)最低报价大大超过标底(一般达20%以上),招标人无法接受;(3)所有投标书均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十一)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同时,递交履约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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