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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太平天国有哪些重要的立法活动?
  • (1)政权组织立法。1853年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基本纲领,它确认了太平天国的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体制。太平天国在形式上采用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在地方政权分为省、郡、县三级,县以下设各级乡官。
    (2)土地立法。《天朝田亩制度》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主张,规定了平等平均的土地分配原则,把田按质量的高低分成九等,并规定15岁以下受田的数量是16岁以上的一半。
    (3)经济立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国库制度。每二十五家设一国库,由两司马负责管理。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依据其废除私有的原则,曾一度禁止商品贸易,但由于在实际中行不通,不久便取消此项禁令,改由国家统管贸易。互太平天国后期,反映在《资政新篇》中的经济立法,则一改太平天国昔日的旧貌,而带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资政新篇》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建公路、造轮船,开矿山、设银行、办保险,并奖励各种发明创造。
    (4)刑事立法。主要是《太平刑律》,此外《十款天条》、《太平条规》和天王及各王的诏令。其内容如下: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坚决取缔"妖书邪说";实行严刑峻罚。
    (5)婚姻立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另外规定"合挥",就是今天所说的结婚证书,太平天国认为"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并以法律强制在居民中实行一夫一妻制。由于太平天国严厉禁止淫邪和娼妓,所以"在太平天国所有的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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