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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域名侵权纠纷的司法管辖。
  • 1.域名侵权纠纷作为一类新型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其管辖原则与一般网络侵权纠纷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规定域名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当域名注册地也是侵权行为地时,注册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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