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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下面是关于从暴力革命到夺取政权的两种方式的材料。 在无产阶级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革命和夺取政权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暴力革命的重要性,公开宣布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巴黎公社失败之后,马克思从变化了的形势出发,提出了运用合法手段进行和平斗争的革命形式。他说:“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指出旧式的起义、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过决定作用的筑垒的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因此,恩格斯肯定利用普选权和议会进行斗争的重要性,认为它“给予了世界各国同志们一件新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但是,恩格斯并没有否定暴力革命,在他看来,不应该把合法斗争和暴力斗争对立起来,它们的运用任何时候都应该以客观情况为转移。(参见杨春贵主编《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50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 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 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基础上创造性发展的科学体系,它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进步而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和改变自己的形式。因此,与时俱进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既是由其科学的本质决定的,也是由其实践的基础和性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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