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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金融机构申请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向人民银行提交哪些材料?
  • (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
    (二)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结汇、售汇业务人员的名单、履历、外汇局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
    (四)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所必须的电子、通讯设备和办公场所情况简介;
    (五)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六)人民银行或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经营结汇、售汇业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其总行(部)或者上级行(主管部门)同意其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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