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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从“生、死、命运”这几个角度切入,谈谈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
  • 《我与地坛》是一篇长篇散文。第一部分,由自己与地坛的偶然的相遇写起。腿残后头几年,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先是为了逃避而到地坛去,但在那里,地坛“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的宁静,先使这颗无助失措而彷徨甚至狂燥心安定了,清醒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的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他开始思索生死,“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在幽静独处中,把平时不能彻底考虑的问题翻来覆去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他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事”。地坛为一个“活到最狂妄的年纪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人首先解决了生死这一根本问题,至少,确立了他活下去的信念。于是,如何活才成为一个问题进入他的思考,但这个问题却不是瞬间能够想清楚的。于是,地坛的一草一木就成为自己凝神关注的对象,这些在时间的流逝中长驻的事物(“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使他看到永恒,把思索从自身向外扩展。
    于是,在文章第二部分,他回忆起母亲,在园子中,纷纭的往事幻现得清晰,母亲在四十九岁时就离开了人世,没有看到她的儿子在这个世界上“碰撞开一条路”,儿子回想中才真正理解了母亲“艰难的命运”,赞美她“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第三部分,他写了地坛的四季,但这四季不是一般的景物描写,而是自己的生命融入了地坛之中的感受,因此,四季才可能有情感的色彩,生命的感应:“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春风夏雨,是北京的气候现象,但“呼喊”却是一种人才有的状态,是对生命的感恩,是对地坛的感恩,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第四、第五部分,写到了与自己一样常常出现在地坛中的人。十五年中,一对中年夫妇走成了老年;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唱了几年歌,不再来了;一个弱智的漂亮的小姑娘。这些都使他产生了更为强烈的命运之感,于是,在第一部分已经触及的关于命运的话题,在这里得到了延伸。在第一部分,命运就是人的生死,这是上帝安排好的,甚至,死也是上帝安排好了的,人不可自己去选择死,于是,生的过程的灾难都是个人必须承受的,这是作者能够接受残疾的命运而活下去的根据。而在这一部分,思考已经从个人走向了普遍性,漂亮而弱智的小姑娘给他的启示更深,使他再次意识到“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人类当中的某些人,就被分配了苦难的角色,“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这样,思考就从个体扩展到了人类整个的生存状态。从根本上说,人类个体都是残缺的,有的是可见的身体的残疾,有的是不可见的心灵的残疾,因此,人类的苦难和不幸是共同的,都面临着一个如何自我救赎的问题。自我救赎的出路就在于“以最真实的人生境界和最深入的内心痛苦为基础,将一己的生命放在天地宇宙之间而不觉其小,反而因背景的恢宏和深邃更显生命之大”。这就是作者最后所达到的生命的高度,在地坛的一角,他听着唢呐的声音“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亘古不散,个体生命已经融合到自然的永恒中,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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