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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 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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