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共同盗窃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如实陈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据本案中所获得的证据,对被告人能否定罪?
  • 证明标准是指承担举证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本案例获得的证据,能够对被告人定罪。因为刑事诉讼规定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间接证据均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也都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之间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已得到合理排除,公安查获的赃物同失主的陈述和被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所以能够被告人定罪。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