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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犯罪过失在刑法理论上也分为两类:
  •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里的“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义务并且有能力预见。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里的“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在主观意志上轻易相信一些不完全可靠的客观情况,以此作为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根据。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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