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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1990年10月18日,商标局同时收到两份申请书,一份是长星事业股份公司在第30类咖啡上申请注册的“绅仕”商标的申请书件,另一份是启东市长江土特产品加工厂在辣椒油上申请注册“申士”商标的申请书件,咖啡和辣椒油属类似商品。问:对本案例这情况应适用什么原则?()

A、申请在先原则

B、使用在先原则

C、使用原则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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