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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
  • 汉初至文景时期:
    是什么:以黄老思想为主,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的指导思想。黄老思想特点为“无为而治”。
    为什么:汉初由于秦朝苛政和连年战乱,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统治者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所以不得不采用比较缓和的政策,强调安民,不扰民,与民休息,奉行黄老思想,崇尚道家的清静无为。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
    怎么办:在经济上,强调轻徭薄赋;在法律思想制度上强调的约法省刑,
    影响:使社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
    汉武帝之后:
    是什么:以儒家思想为主,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中心为“德主刑辅”即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之以刑罚,把德刑结合起来。
    为什么、怎么办:为了适应大一统的需要,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策略,以儒家思想为主,兼采各家之长。系统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思想。他的理论依据就是著名的“天人感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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