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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代位追偿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要点:代位追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之后,得以在其赔偿的范围之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被保险人要求第三人赔偿其损失的请求权的转移。代位追偿制度的产生是基于如下的理论依据: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根据民法的规定,第三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则被保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另一方面,被保
    险人又与保险人之间存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而第三人所造成的事故又正好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由于第三人所造成的危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请求保险人和第三人这两个方面获得赔偿。但这样的结果会造成被保险人得到超额赔偿,这就不符合财产保险的补偿性特征。因此,如果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被保险人在获得了保险人的赔偿之后,必须将其拥有的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让渡与保险人,由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请求第三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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