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党员因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犯罪,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而收监执行,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其考察期应从何时算起?
- 其考察期应从刑满释放之日起算起。因为他们在监禁期间,已停止过党的生活,党组织无法直接进行考察了解,只有在他们刑满释放后,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组织才便于进行直接考察。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同一案件中涉及多个不同级别的人共同违纪,
- 党员因过失犯罪,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 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如何办理手续?
- 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是由谁作出的?
-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如何处理?
- 中共中央纪委中纪法复[1997]2号文件
- 什么是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
- 党纪处分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办理解除
- 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时为什
- 一份处分决定书能否下达多人的处分决定?同
- 什么是报批案件的请示?能否用“报告”或“
-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何时起施行?《中华
- 临时党支部是否有权处分党员?
- 支部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时,可不可以
- 什么是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 党纪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
- 党员干部因犯错误被停职检查的,在正式处分
- 党员犯错误后调到别的单位,应怎样处理?
- 审理案件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是什么?
- 对公务员的政纪处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