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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有哪些?请根据这些规律论述教育工作应该怎样进行。
  • (1)个体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人的发展的顺序性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教育工作要遵循这种顺序性,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所以,教育一般不可“陵节而施”,否则就会出现教育的异化,造成教育的负效应。对于早期教育的问题,我们要明白,早期教育并不是越早越好,过于夸大早期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极为错误的。
    (2)个体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决定了教育工作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如果不顾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在教育工作中搞“一刀切”“一锅煮”,让孩子同成年人一样地听报告、搞活动、开批判会,把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成人化”,这就违反了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教育工作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具体任务,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既不能把小学生当中学生看待,也不能把初中生和高中生混为一谈。同时应注意前后相邻阶段的衔接,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小学与初中的衔接工作。
    (3)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不均衡性)。教育必须适应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人的素质发展的关键期内,施以相应的教育,促进该素质的发展。教育教学要抓住关键期,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效果。
    (4)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互补性。互补性告诉我们,发展的可能性有些是直接可见的,有些却是隐现的,培养学生自信和努力的品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它要求教育工作者:
    ①要树立信心,相信每一个学生,特别是暂时落后或某些方面有缺陷的学生,通过其他方面的补偿性发展,都会达到与一般正常学生一样的发展水平;
    ②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发现学生的优势,扬长避短、长善救失,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自觉。
    (5)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根据个体发展的个别差异性规律,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地选择适宜、有效的教育途径和方法手段,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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