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破坏残疾人的假肢、仪眼等,侵害的是其人身权还是财产权?
  • 在我国,人身权和财产权均受保护,但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定性不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大小、程度,受侵害者获得赔偿的多少,也会受到影响。实践中,破坏残疾人的假肢、仪眼行为的性质,要区别对待。
    (1)当假肢、仪眼安装在残疾人身上时,应被视为残疾人身体的一部分。这时破坏残疾人的假肢、仪眼的行为,即是对其人身权的侵害,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承担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当假肢、仪眼与残疾人身体分离时,则应当视为物的范畴。这时,残疾人对假肢、仪眼享有的是所有权。破坏行为则是侵害残疾人财产权。应当根据《民法通则》117条的规定,承担与行为人过错程度和损害结果相当的财产责任。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