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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科学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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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真理性:科学的研究对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正确的科学知识总是在一定范围内与客观事实一致。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坚持物质世界自身来揭示物质世界,不承认任何超越自然、神秘的东西。
2)可检验性:科学知识本身应当具备原则上能够被事实验证的属性。科学的结论不是笼统的、有歧义的一般性论述,而是确定的具体的命题,他们在可控条件下可以重复接受实验的检验。
3)系统性:科学的系统性,表现为科学知识是有结构的体系。科学知识理论的功能具有非加和性。科学以逻辑基本规则规范命题关系,用范畴定义对象的基本属性,并以此(例如公理系统中的公理集合)构成理论的本质或特征信息。
4)主体际性:科学知识是超越个体的,科学共同体内普遍接受的知识。科学知识作为社会意识形式,应当被不同认识主体所理解,接受不同认识主体用实验进行重复检验,并在他们之间畅通地进行讨论、交流,这就是主体际性。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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