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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2—4所示。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停工10d。 事件2: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延长工期7d。 事件3:E工作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推迟3d施工。 事件4:在设备管道安装气焊作业时,火星溅落到正在施工的地下室设备用房聚氨酯防水涂膜层上,引起火灾。 在施工进展到第120d后,施工项目部对第110d前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统计数据见表2—1。 【问题】 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和实际总工期各为多少天?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就事件1~3获得工期索赔?分别说明理由。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4.计算截止到第110d的合计BCWP值。 5.计算第110d的成本偏差CV值,并做CV值结论分析。 6.计算第110d的进度偏差SV值,并做SV值结论分析。
  • 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28+35+35+21+21=140(d)。实际总工期=140+10+7=157(d)。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就事件1~3获得工期索赔的判定及其理由。
    (1)事件1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A工作是因设计变更而停工,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且A工作属于关键工作。
    (2)事件2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B工作是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3)事件3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E工作虽然是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而推迟施工,但E工作不是关键工作,且推迟3d未超过其总时差。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防火要求。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和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4.计算截止到第110d的合计BCWP值见表2—2。

    截止到第110d的合计BCWP值为2900万元。
    5.第110d的成本偏差CV=BCWP—ACWP=2900—2510=390(万元)。
    CV值结论分析:由于成本偏差为正,说明成本节约390万元。
    6.第110d的进度偏差SV=BCWP-BCWS=2900—3710=-810(万元)。
    SV值结论分析:由于进度偏差为负,说明进度延误了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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