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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概述两年来纳税服务系统开展的纳税服务工作的成效?
  • 短短两年时间,系统上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纳税服务工作,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确立了纳税服务在“三服务”理念指导下的重要地位。2004年,省局确立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其中为纳税人服务是地税部门对外提供的“三服务”中最直接、最广泛的公共服务,在税收服务中处于基础地位。“三服务”理念界定了税收服务的内容,明确了税收服务对象和工作方向,是整个地税部门都应遵循的服务理念和要求。将纳税服务提升到工作理念的高度予以确认,充分体现了省局对纳税服务的高度重视和准确定位。作为纳税服务工作牵头单位的纳税服务中心,在做好职责范围内纳税服务工作的同时,还要遵循“三服务”理念的要求,积极参与做好相关的税收服务工作。
    (二)申请了机构和编制。2004年7月,省编办批准成立市、县两级纳税服务中心,绝大多数市辖区还按照省局关于在市辖区地税分局设立纳税服务分支机构的要求,设立了纳税服务中心;最近,省编办又批准成立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省局研究确定了省、市、县(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的基本服务职责,全系统配备了1500多名专职的纳税服务人员,形成了完整的纳税服务组织体系。
    (三)搭建了纳税服务平台。一是规划建设各市、县(市、区)局纳税服务中心,搭建了纳税服务的主要平台。二是建设12366纳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听得见”的纳税服务。三是各级积极利用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和咨询等服务。
    (四)推行了“一站式”集中服务模式。按照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将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整合在纳税服务场所办理或受理,基本形成了“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较好地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
    (五)围绕满足纳税人的税法知情权开展服务。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针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二是提供纳税咨询,针对纳税人的咨询需求,通过纳税服务场所提供“面对面”的服务,通过12366服务热线提供“声对声”的服务,通过地税外部网站提供“字对字”的服务。三是开展提醒服务,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各项纳税事宜。四是提供网送税法服务,目前对实行网上报税并拥有计算机的企业纳税人网送税法面已达80%。
    (六)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级地税部门在积极服务纳税人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和部门管理优势,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引进建设项目,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拓宽了服务领域,增加了工作份量,提升了地税地位和形象。
    (七)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定期组织业务考试。三是开展优秀纳税服务标兵、纳税服务之星等评选,激发了工作干劲和热情。目前,一支业务技能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纳税服务队伍基本形成,较好地适应了工作需要。
    (八)建立规章制度。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障。各级纳税服务中心在建立机制、开展服务、提高技能、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障质效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和保障了工作开展。
    (九)加强调查研究。一是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开展以纳税服务为主题的活动,来深化认识,促进工作。
    (十)强化内外宣传。对内,开展各种以纳税服务为主题的活动,利用工作动态和内刊等进行宣传。对外借助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外部网站等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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