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对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如何掌握?
-
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仍应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中:
一、担任司局长一级以上职务的,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执行。
二、高级专家和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国发〔1983〕142号)办理。
三、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年满55周岁的处(县)级及处(县)级以下女干部,原则上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办理离退休。个别确因工作需要,一时尚无适当接替人选,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适当推迟。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什么是“双学双比”?
- 辽委发[2004]4号文件,对自收自支事
- 落实离休干部“两费”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 到2012年,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 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
- 新疆离休干部荣誉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
- 辽委办发[2004]46号文件对经财政、
- 西藏地区的职工退休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遗失补办前,应在哪家报纸
- 建设离退休干部“五好党支部”的标准是什么
- 辽委办发[2004]46号文件指出,已改
- 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党和
- 1985年工资改革前的“标准工资”的含义
- 什么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
- 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原则是什么?
- 某人1946年参军,1951年7月复员返
- 组通字【2010】24号文件规定,利用社
- 厅字【2000】61号文件中提出的“三个
-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三个有利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