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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康有为“大平之世不立刑”的法律思想
  • 在《大同书》中,康有为提出了“太平之世不立刑”的法律思想。他认为太平之世即大同世界是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上至善至美的理想世界。在那里,人们摆脱了乱世中存在的各种苦道。社会上致人犯罪的政治经济根源消失了,人性得到充分发展。从而社会就可以达到“治至刑措”,实现“太平之世不立刑”。
    康有为的这种法律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他对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法律的批判,反映出他对人权、民主的强烈要求,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但是这只不过是他的唯心主义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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