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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教育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表见代理有什么构成要件?“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情况应当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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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表见代理是指对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善意且无过错的第三人基于某种事由能够确信其有代理权,即可使被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无权代理。立法上的意义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教育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一是客观上存在着使相对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某种事由,即存在表见事实;
二是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道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而且相对人对于这种不知情没有疏忽或者懈怠等过错,即善意;
三是无权代理人同相对人之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教育合同订立过程中“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情况的认定
表见代理的核心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其判断标准是足以使一般常人认为其有代理权。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教育合同而不否认的;
第二,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员超越职务范围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相关的教育民事活动的;
第三,行为人用被代理人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空白录取通知、介绍信订立教育合同,被代理人不能证明是盗用或虽能证明是盗用但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
第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第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被代理人应当通知但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第六,其他足以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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