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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法家学派对富家的态度。
  • 法家学派认为:人天性都是自私的,“民之于利也,若水之于下也,四旁无择也”(《商君书·君臣》)。“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商君书·赏刑》)。这种求利的本性,必然驱使人们各自为富家而活动。
    法家虽然承认富家是产生于人类本性的要求,却不主张对人们的富家活动采取放任态度。他们认为,从事各种职业都有可能达到富家的要求;但这些途径、职业对实现富家的难易,却是互不相同的。靠从事农业生产以富家,是最艰苦的;靠作战立功以得到赏赐,是最要冒危险的;靠工商业或其他某些职业来富家,则较为容易,也较少危险。如果听任人们自由选择富家的途径,人们是不愿意选择农和战的。但是,农和战又是最有利于实现富国强兵的行业。为了驱使更多的人从事农、战,法家主张只许百姓靠农、战得到富贵,因而把农战以外可以富家的各种行业,统统堵塞住。这就是所谓“利出一空”(《商君书·靳令)。即使是以农、战富家,也不允许超过一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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