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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近日,一条关于封路让行“暴走团”的新闻事件引发舆论热议。青岛某广场周边部分路段为保障“暴走团”健身居民安全,当地交管部门决定夜间对此路段施行机动车限行。交管部门称,该广场周边活跃着8支规模较大的暴走团,总数有上千人,每晚围绕八大峡广场走8到10圈,狭窄的人行道无法容纳,暴走团就占用了车行道。此外,广场周围还有夜跑团、广场舞等多种健身团体。广场三面环海,是半封闭式,也是附近上千居民唯一的活动场所,沿线只有一条夜间车流量不大的150米左右的巫峡路相连。经过调研,交警采取了机动车限行措施。对此,网友反应不一,不少网友表示:封路让行“暴走团”是纵容“暴走者”占用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对于交管部门的举措,请谈谈你的看法。
  • 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流疏导、交通管控,方便了周边居民健身、保障了休闲广场的使用,是一项颇具人性化的具体举措。当然,该做法背后的逻辑及引发的争议,值得关注和深思。
    微观层面上,梳理事件本身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案例具有一定特殊性。广场是附近居民和游客的休闲健身场所,尤其夏季晚上,在此娱乐休闲的群众数量众多。广场位置也颇为特殊,三面环海,属于半封闭状,只有一条夜间车流量不大的约150米的道路相连。作为一条夜间几乎无车的“断头路”,在特定情形下,它的机动车行使价值本身不大。叠加周围群众健身休闲场地缺乏的实际情形,使得该道路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具有极大的必要性。纵然该机动车道既有的法定功能是供车辆行驶,但在如此特别的情况下,交管部门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特殊管控,也并非绝不可行。尤其是在人车矛盾较为尖锐,轻微事故多发的情况下,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自然应当作为。从这个层面上看,机动车是在特殊情况下为“安全”让行,而非为“暴走”封路,更非简单地为“违法占用”让道。
    当然,宏观层面上,模糊具体特性而抽离出来的“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交警封路为其让行”的逻辑,显然背离事件本质,显得简单粗暴。也正是事件传播中细节部分的流失,网民朋友对于“广场舞”“暴走团”等群体性运动扰民的敏感,导致舆论对当地交管部门的做法颇有微词。
    该事件的背后,有交管部门创新举措,方便居民的善意。也有交管方面广泛征求意见,遵循法定程序操作的必要。更要指出的是,在开展城市管理创新过程中,政府方面也必须懂得与民众深层互动,让善意得民心,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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