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简述巴塞尔协议到新巴塞尔协议的修改过程。
  • 随着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经营的国内、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规避管制的水平和能力也大为提高。这使1988年制定的《巴塞尔协议》难以解决银行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新问题。为应对这些挑战,巴塞尔委员会对协议进行了长时期、大面积的修改与补充。
    (1)1991年11月,在认识到准备金对银行经营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条件下的性质差异后,重新详细定义了可计入银行资本用以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普通准备金与坏账准备金,以确保用于弥补未来不确定损失的准备金计入附属资本,而将那些用于弥补已确认损失的准备金排除在外。
    (2)初步认识到除OECD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存在国别风险之外,OECD成员国之间同样也存在国别风险,因而一改《巴塞尔协议》中对所有经合组织成员国均确定零主权风险权重这一极其简单化的衡量方法,于1994年6月重新规定对OECD成员国资产的风险权重。
    (3)作为金融快速国际化的反映,开始提升对市场风险的认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
    巴塞尔委员会认识到,尽管《巴塞尔协议》的执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但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市场风险却经常发生。这说明仅靠资本充足率已不足以充分防范金融风险。
    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在1995年4月对银行某些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并在1996年1月推出《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其核心内容是,银行必须量化市场风险并计算相应的资本要求。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