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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阳光财产保险公司采用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方法。
  • 对一般险种的保单,我公司假设其风险在保险期间内均匀分布,采用1/365法逐单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具体公式为: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费收入×(保险终止日期-评估日期)/保险期限(天数)如:某张保险单,保险起保日期为2006年6月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06年11月
    30日,保费收入为1000元。则,2006年7月31日,我公司提存的该保单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
    1000元×122天/183天=666.67元
    对极短期险种、远洋和内陆货物运输险等特殊险种,由于保险期限不确定,我公司根
    据险种性质和经验判断设定了一个该险种的保险期限作为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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