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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及影响。
  • 《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共23条,内容包括“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君上大权”是“正文”,共14条;“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9条。
    《钦定宪法大纲》首先强调君权的地位和君主的神圣,第1条、第2条即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第3条到第14条分别赋予了君上种种失叔,包括颁行法律、设官剁禄、黜陟百司、迄揽司法、召集和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战媾和以及发布可“代法律之诏令”,等等。为了防止议会对军权的干扰,《大纲》还对议院做出种种限制,如:“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员不得干涉”;“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得见诸施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等等。
    《钦定宪法大纲》中关于臣民权利义务的部分,主要是规定人民有当兵、纳税和服从清政府法律的义务,虽虚伪地规定了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人身等自由权利,但又规定必要时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钦定宪法大纲》的重心仍然是维护君上大权,根本没有限制任何皇权,不过是用宪法的形式把皇帝至尊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以确认而已。所以,《大纲》一经颁布,清廷立宪的真实意图立刻暴露,马上遭到国内外的强烈批评与反对。不仅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因此停止革命活动,就连统治集团内部的部分改良派也大感失望,清朝的统治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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