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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经济管理学教授王某和范某,上个月在S市举办的企业高层人才培训班被邀请讲学,分别获得酬金24000元和68000元。当月还从D市一家企业分别确定咨询费3900元和5600元。请分别计算王某、范某二位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数额。
  • 王某:
    (1)讲学所得应纳税额:24000×(1-20%)×20%=3840元;
    (2)咨询所得应纳税额:(3900-800)×20%=620元;
    王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40+620=4460元。
    范某:
    (1)讲学所得应纳税额:68000×(1-20%)×40%-7000=14760元;
    (2)咨询所得应纳税额:5600×(1-20%)×20%=896元;
    范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4760+896=15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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