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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基本要求。
  • 1、满足组织城市用地布局“骨架”要求。各级道路成为划分城市各分区、组团、各类用地的分界线。是联系城市各分区、各组团、各类用地的通道。城市道路的选线应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
    2、满足城市交通运输的要求。
    (1)在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的基础上,组织完整的道路系统。道路功能清楚、系统分明。道路的功能必须同毗邻道路的用地(道路两旁及两端的用地)的性质相协调;道路性质与两侧用地性质、交通性道路:不应在其两侧(及两端)安排可能产生或吸引大量人流的生活性用地,如居住、商业服务中心和大型公共建筑。生活性道路:不应在其两侧安排会产生或吸引大量车流、货流的交通性用地,如大中型工业、仓库和运输枢纽等。
    (2)城市总体布局要尽量使交通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均衡分布,道路系统布局也应相对均衡。避免交通过于集中在少数交通干道上,造成交通复杂化和明显的单向交通。
    (3)分功能、分等级形成交通网,城市干道应占到一定比例。干道网密度=干道总长度/干道所在地区的面积一般认为干道间距为600~1000m,干道网密度为2~3km/km2是比较合理的。
    (4)道路系统要有利于实现交通分流;
    3、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道路选线应尽量避开有不良地质影响的地段;横断面设计、坡度设计应考虑结合地形,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节约道路建设费用。
    4、满足城市环境与城市面貌的要求。通风防风:应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同时又要考虑抵御冬季寒风和台风等灾害性风的正面袭击。交通噪声防治:疏导过境交通,合理利用绿化和地形,合理建筑布置等。
    5、满足各种工程管线布置的要求。管线较多时,道路宽度和横断面设计应考虑管线布置所需空间的要求。道路纵断面和路面标高设计应与重力自流管相配合。道路规划应与人防工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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