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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参保职工申领其未就业配偶的孕产费用待遇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3)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4)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5)费用凭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6)结婚证及其配偶身份证。
    (7)其配偶的失业登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8)其配偶户籍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未享有生育保障的证明。
    (9)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本人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华润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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