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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特定之债的意义是什么?
  • 特定之债仅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物的债,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
    特定之债的根本特征在于,债的标的物于债成立之时即已特定,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定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独一无二的物,也可以是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选定的特定物。因此,特定之债的意义在于:
    第一,债务人只能以给付特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只能要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的标的物。原则上,当事人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约定的标的物给付。
    第二,在特定的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债的履行不能,债务人不负履行责任。但如标的物的灭失是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发生的,则债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和风险转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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