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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戴望舒的诗歌创作数量并不惊人,但他早期追求音乐性,很快又实现了对音乐性的反叛,请具体谈谈他的这些追求和反叛。
  • 写于1927年的《雨巷》,是戴望舒追求诗歌音乐性的代表性作品,被叶圣陶称赞为“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雨巷》全诗共七节,每节六行,每行字数不一,只用一个韵,在相隔不远的行压一次ang的脚韵。有意使一个音响反复出现,造成回荡的旋律和流畅的节奏。又学习英国诗歌中同一节诗中同样的字句更迭出现,也是为了造成抒情的反复效果。戴望舒从追求诗歌的音乐性到反叛诗歌的音乐性,其时间并不长,但变化却是明显而巨大的。早期,戴望舒很重视文字的音韵美,但后来他自我否定,认为“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
    《我的记忆》写于1929年,是戴望舒对自己诗歌音乐性的反叛的开端。全诗不用韵,以日常口语写成。诗歌将“记忆”这一抽象的情感,用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物予以呈现:烟卷、笔杆、粉盒、木莓、酒瓶等“一切有灵魂没有灵魂的东西”。《我的记忆》抛弃《雨巷》的华美,而故意选用粗糙的事物,与戴望舒受法国象征派影响有关,戴望舒认为法国象征派诗人耶麦曾经“抛弃了一切虚夸的华丽、精致、娇美,而以他自己淳朴的心灵来写他的诗”。注意“适当地、艺术地抓住那些生存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上”的美感。在《我的记忆》一诗中,戴望舒将日常的事物都带上了诗歌的美感。从诗歌形式上说,《雨巷》追求音韵美,注意形式的整饬,而《我的记忆》则不再刻意追求音韵上的回环往复,不追求外在的音乐美,而追求“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程度上”的内在的情绪韵律。诗歌不再使用《雨巷》式的华美的字眼、清脆婉转的韵脚,而用现代汉语口语,使诗歌读来亲切有味,走向“平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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