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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析经济法的多层次性。
  • 经济法的多层次性,主要指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多层次性、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多层次性、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多层次性。
    (1)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多层次性。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微观经济规制关系可划分为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和市场规制特别关系。市场规制一般关系又可分为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两个部分。市场运行规制关系再可分成公平交易规制关系与市场信息规制关系,等等。
    (2)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多层次性。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规制形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由于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也表现出较强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针对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作出的规定,市场规制的法律规范包括市场规制的一般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的特别法律规范。市场规制的一般法律规范又可分为市场主体规制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运行刑事一般规制的法律规范两个方面,等等。
    (3)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多层次性。一般而言,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层次要求,经济法不可能使用一种调整方法来完成对不同性质社会关系的调整,因此,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不可避免的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经济法同时采用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等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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