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权能分治
  • (1)权能分治是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核心内容;
    (2)把政权和治权分开,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五项“治权”由政府实施;
    (3)“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因此称“权能分治”。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