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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视觉显示器的设计原则。
  • 视觉显示器的设计原则
    (1)对视觉显示器具备的基本要求视觉显示器必须满足以下3个基本要求:
    1)能见性。即显示的目栎易被觉察。
    2)清晰性。即显示的目标不易被混淆。
    3)可懂性。即显示的目标意义明确,易被迅速理解。
    (2)视觉显示器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为了实现以上3方面的要求,视觉显示器的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使用要求,选用最适宜的视觉刺激维度作为传递信息的代码,并将视觉代码的数目限制在人的绝对判别能力允许的范围内。
    2)使显示精度与人的视觉辨认能力相适应。显示精度过低,不足以提供保证人机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显示精度过高,有时会提高判读难度和增大工作负荷,导致信息接收速度和正确性下降。
    3)尽量采用形象直观的和与人的认知特点相匹配的显示格式。显示格式越复杂,人的认读和译码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差错。应尽量加强显示格式与所表示意义间的逻辑关系。
    4)对同时呈现的有关联的信息,尽可能实现综合显示,以提高显示效率。
    5)目标与背景之间要有适宜的对比关系,包括亮度对比、颜色对比和形状对比等。一般认为,目标要有确定的形状、较高的亮度和明亮的颜色,必要时还要使目标处于运动状态。背景相对于目标应较为模糊、颜色深暗、亮度较低,并尽量保持静止状态。
    6)具有良好的照明质量和适宜的照明水平,以保证对目标的颜色辨认和目标辨认。
    7)根据任务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确定视觉显示器的尺寸和支放的位置。
    8)要与系统中的其他显示器和控制器在空间关系和运动关系上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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