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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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50年不变。
(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永久居民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组成。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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