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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注:法治指数是国际上判断、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及其程度的量化标准。2012年,中国法治指数排名为87名。2014年全球法治指数丹麦以0.93分位居第一,中国以0.45分排名76。 材料二:提高法治指数,建设法治经济,必须贯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经济理念。法治,让交易更顺畅,让“无形之手”更稳健,在公平竞争中,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法治,让信用更扎实,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商业贿赂、欺诈,都为法治所不容;法治也瞄准政府,把“有形之手”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有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 材料三:“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进入“十二五”历史新起点,党和国家将“民富”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8.0%,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7.4%的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 结合材料三,运用经济生活知识,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 ①根本途径是大力发展生产,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②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③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④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实现公平分配。⑤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中的物质保障作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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