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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水事行政执法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三个程序,请叙述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
  • (一)适用条件:
    水事违法行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于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步骤:
    (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口头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除外)。
    (4)填写预定格式的《水行政处罚决定》。
    (5)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给当事人。
    (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在5日内(在水上当场处罚,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报水行政处罚机关备案。
    (7)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专用票据。
    (8)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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