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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 心所名。指简择事理之精神作用。为“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智与慧虽为通名,然二者实相对。达于有为之事相为“智”,达于无为之空理为“慧”。
    《唯识论》卷九曰:“云何为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谓观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决定故。”
    《俱舍论》卷四曰:“慧谓于法有简择。”由闻法而来之慧,称作“闻慧”;由思考而来之慧,称作“思慧”;由修行而来之慧,称作“修慧”;以上三者合称“闻思修三慧”。三慧加上与生俱来之“生得慧”,合称“四慧”。
    此三毗钵舍那中的慧,智藏论师解为:有相者,谓闻所生。寻求者,谓思所生。伺察者,谓修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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