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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比较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了行政案件后,发现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确实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应由其他法院管辖,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一种管辖形式。而管辖权转移,是指基于上级法院的同意或决定,将下级法院有管辖权的行政案件转交上级法院审理,或者上级法院将自己有管辖权的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的管辖形式。通过这两个概念的比较可以发现它们有以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它们的相同点有:它们都属于裁定管辖,都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生的管辖权的转送。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原因不同。送管辖发生在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了不应由其受理的案件后发生的,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发生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受理的案件之后。
(2)管辖权的转移是以上下不同级别法院之间进行转移为前提的,而移送管辖不以此为要件,移送管辖即可以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级的人民法院之间。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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