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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请列举柏拉图对政体的分类,并分别给予简单的解释。
  • 柏拉图在不同的场合对政体有过不同的分类。
    一、(1)、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他所设计的有哲学家执政的国家称为“贤人政治”,亦即通常所说的“贵族政治”,这只是一种理想,柏拉图并没有说现实中的任何一个城邦是贤人政体。而在现实中存在的都是不当政体,柏拉图把它们区分为四种类型,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贤人政治的内在原则或标准是智慧,其它几种政体分别是荣誉、财富、自由和专制,他们是依次下降的,一个比一个更差,僭主政体最坏。这四种政体的划分考虑了执政者人数的因素,但柏拉图更重视的是每种政体的内在精神和原则。在他看来,国家不是由木石组成,而是由公民构成,公民的习惯倾向决定着政治制度的取向。每种政体都有其内在精神,每种政体下的统治者和公民也有独特的品格和心灵。当一种政体下统治者和公民的品格和心灵发生变化后,政体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柏拉图的论述中,这种变化指向堕落的方向,其具体路线是:贤人政体—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
    (2)、在各种政体当中,柏拉图对平民政体和僭主政体的批评最为激烈,他指出,在平民政体下,人们崇尚自由和平等,结果导致自由泛滥,平等走向极端,人们便不能容忍任何约束,法律也不放在心上。柏拉图对平民政体的描写虽不免夸大其词,但无疑也反映了雅典型的城邦民主在走向衰落时期的消极一面。
    (3)、极端的平等带来极端的奴役,平民政体必然演变成僭主政体,在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下,独裁者攫取了权利,凭借暴力建立了专制统治。由于他掌握了绝对权力,所以也就被腐蚀得不可救药。在僭主的身上,节制的美德已经扫除干净,而代之以疯狂。应该说,柏拉图对僭主人格的分析和描写是非常深刻的。
    二、(1)、在《政治家篇》中,柏拉图的政体思想趋于成熟,他先按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体分为三种,即:一个人统治的,少数人统治的和多数人统治的。这三种政体又有使用暴力的和自愿接受的、贫的和富的、不守法的和守法的之分,也就是有好坏之分。因此,一个人统治的可分为王制和僭主制;少数人统治的可分为贵族制(贤人政治)和寡头制;多数人统治的可分为共和制和平民制,这样就有六种政治制度。
    (2)、柏拉图在这里仍认为知识高于法律,最好的统治不是法治,而是由有知识的人统治。但是,他指出天生的哲学家是不易找到的,而法律可以说是经验的总结,从有知识的人那里学来写出的法律是对真理的模仿。在没有哲学家的条件下,他肯定法律统治的价值。据此,他按统治者是否依法统治而把政体分为两类:守法的政体,包括王制、贤人政治和民主政治;不守法的政体,包括民主政治、寡头政治和僭主政治。在六种政治制度中,最好的是由一个贤明的王进行统治,但一个人的统治如果是放纵私欲,滥用权力,践踏法律,那就是最坏的政治。民主政治在三种好的政治中是最差的,而在三种坏的政治中,它又是最好的。
    《政治家篇》中的政治思想在后来的《法律篇》中又有进一步的阐发。它们构成亚里士多德成熟的政体分类思想的直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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