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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国外对化妆品的定义
  • 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尚无统一定义,但基本上都是以美国1906年的定义为参考,结合本国的情况而做出相应的定义,故各国对化妆品的定义都很类似,只是管理范围和分类略有不同。
    欧盟:指用于人体外部器官(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口腔内牙齿、口腔黏膜以清洁、香化、保护、保持其健康、改善其外观、去除体味为目的的物质和制品。化妆品不包括药品以及所有口服、注射、吸人体内的其他产品。
    美国:是以涂抹、擦布、喷洒或类似方法用于人体使之清洁、美化、增加魅力或改变容颜,而不影响人体结构和功能的产品。
    加拿大:指包括用于清洁、改善或改变面部外观及皮肤、头发或牙齿而制造、销售或提供的任何物质或物质混合物,并且包括除臭剂和香精。
    日本:是指为了达到清洁、美化身体、增加魅力、改变容颜、保护皮肤和头发健康,以涂敷、撒布或其他类似方法在身体上使用为目的,对人体作用缓和的制品。
    韩国:是指用于人体清洁、美化、增加魅力,使人容貌变得靓丽;维持、提高皮肤、毛发健康;使用后对人体作用轻微的物品。但医药物品除外。
    随着全球经济和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国际化妆品法规一体化的进程也正在加快,统一化妆品定义和范围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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