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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材料1 ①1949年至1952年: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新中国成立时,所继承的是一份底子薄、基础弱、发展极不平衡的经济遗产。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只有10%左右的近代工业经济,90%左右是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 ②1953年至1956年:所有制结构由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向单一公有制的过渡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基本完成,开展大规模建设的任务提上日程。 ③1957年至1978年: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成为1978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④1978年至1988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格局的形成。新时期以增量改革为基本特征,所谓增量,主要是指在原国有经济中逐步发展新的非国有的经济成分。 ⑤1989年至1997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从理论上阐述了这一体制的各项重大原则,在所有制结构上鲜明地提出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 ⑥1998年至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后,按照“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我国一方面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总的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公有制一统天下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随着公有制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收缩、质量上逐步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不断增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材料2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我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发挥临时宪法的作用,为我国正式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和人民主权原则,无论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 1975年宪法:1975年全国人大对1954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与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大倒退。 1978年宪法:1978年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但它也没有摆脱极左思想的影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后来,这部宪法又进行了两次修改。 1982年宪法:突出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还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精神:(1)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3)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4)坚持改革开放。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行宪法的修改自1988年以来,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 1988年通过了2条宪法修正案。1993年通过了9条宪法修正案。1999年通过了6条宪法修正案。2004年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宪法不断修正,适应了正在发展变化的社会状况。 我国宪法修订和施行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本身不是停滞不前的,它应该在改革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经验和认识,及时根据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 结合材料2,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说明我国宪法修改的理论依据。
  •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的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及与之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需要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及其方向。正是我国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使得我国上层建筑不断与其相适应,所以才有了宪法的不断修改和订正。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宪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原因:上层建筑是一种超经济的力量;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表现: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它有脱离经济基础的倾向;经济基础总会变化,这种变化不会立即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反映,当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变革已经陈旧的经济基础时,仍然维护这种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就成为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阻碍,它们之间的矛盾就趋于尖锐化。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变化的方向,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要求。这一规律表明,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变化发展,上层建筑是否需要改革以及改革的形式和方向,都取决于经济基础的状况。我国经济状况和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定相互作用,矛盾运动。材料1反映了我国经济基础的变化,材料2反映了作为我国政治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宪法的修改。其理论依据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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