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 张先生任职于境内A公司,系我国居民纳税人,2014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6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一金”960元。业余时间在B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3000元。 (2)12月底A公司拟为其发放年终奖,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甲方案发放18500元,乙方案发放17500元。 (3)11月1日出租自有房屋一套,一次性收取1年房租24000元。 请从税务角度为张先生从甲、乙两方案中作出选择并说明理由。
  • 应选择乙方案
    甲方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500×10%-105=1745(元)
    乙方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00×3%=525(元)
    甲方案比乙方案多交税:1745-525=1220(元)
    甲方案税后可支配收入比乙方案少220元。
    (18500-1745)-(17500-525)=-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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