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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物证和书证的区别。简述传来证据的作用。
- 区别:1.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物证无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证据效力。
3.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
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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