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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沈家本法律思想内容
  • (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沈家本既是清王朝中力图“变法自强”的谋臣.又是近代著名法学家。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主要表现在:
    ①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认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但他在阐释法律的性质和意义时,又把它和儒家的民本思想揉和在一起。在沈家本来看,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为政之道,首在立法以典民。”
    ②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之。他把中国置于世界范围以内进行考察,指出“我中国介于列强之间,迫于交通之势,盖有万难守旧者。”
    ③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末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此外,他还主张打破良贱界限,废除买卖奴婢的制度。
    ④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认为立法、司法都离不开道德教化;只有十分注重道德教化,做到情法两尽,法律才能发挥它应有的社会作用、
    (2)“平恕”为审断之本。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
    (4)法学盛衰说。
    (5)对沈家本法律思想的评价。
    沈家本的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是具有一定人民性的,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同时,他又是一位卓越的法制改革家,具有丰富的治法经验。他的论著,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吸取其民主的、科学的精华,将很有裨益。当然,对于其中封建纲常礼教等糟粕,必须注意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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