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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生产矿井三量可采期的计算。
  • 开拓煤量的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产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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