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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崔海与郭瑞在1992年结婚,夫妻感情不和。1997年1月,其妻郭瑞死亡。死时家中房产价值1.2万元,存款、家具、电器及其他动产总计价值2万元。崔海将电视机、电冰箱、电扇以及郭瑞的衣服、首饰悉数变卖,换得9000元,连同家中9000元,用于赌博。 郭瑞父母于19997年7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女儿财产。崔海谎称郭瑞没有留下什么财产。请谈谈你对本案的理解
  • 本案中:郭瑞的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为3.2万,分割后,列入遗产的有价值6000元的不动产和价值1万元的动产。郭瑞的父母和崔海是法定继承人,理应按比例继承(郭的父母继承2/3;崔海继承1/3),但由于遗产保管人崔海故意侵吞、隐匿财产,所以应该减少他的应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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